『我在这世间行行走走,是个看客,也是个戏子。』
世道艰难,人心险恶,但总有人负重前行。
也总要有人这样做。
有人道,蜀地有诸葛,长安有太白。绝代智谋,天下如棋,清冷如月。青莲剑仙,侠肝仙风,肆意潇洒。
可我要找的人不是他们。
那人总围着黄色的围巾,背着一把长枪,身量修长挺拔,最醒目的是他的耳朵和尾巴。
是了,他是魔种混血。
他告诉我,他叫百里守约。守约,言必出,行必果。
说这话时,他猩红的眸子透着捉摸不透的神色。
火焰一样的颜色。
却是我一生可遇不可求的温暖。
他生的好看,个子也高。走在路上不免有些姑娘连连侧目,我调笑他,他便温和腼腆的笑笑。
我看着他胸口的木牌。
“守约来长安是找弟弟吧。我是乐坊中人,消息自然灵通些,我帮你问问,守约在长安好好休息一阵子吧。”
他低头看我,道了声谢。
我有些局促的捏着手心,宽大的袖子遮住了我的紧张。
我一定会帮你找到弟弟。
但能不能多陪我一些时日。
哪怕是我一厢情愿。
我给他提供住所,他便日日给我做饭。年幼时照顾弟弟,他的厨艺比长安城中的厨师还好。
“跟你在一起,终于有了身边有个亲人的感觉。”
他顺手帮我把耳发挽到耳后,对我的态度从一开始的礼貌温和,也变成了温柔。
我有些哑然,随后点了点头。
亲人啊。
也好。
也好。
后来他约我去看灯。长安街上的人比平常多几倍,孔明灯一盏一盏放在天上,压过了繁星,压过了明月。
“我去买个东西,去去就回。”
“好。”
“……嗯。”
真是一点都不会撒谎。我看着他的背影对他喊到。
“你过半个时辰还不回来,我就去找你啊。”
他的背影顿了顿,一声细不可闻的好传到了我的耳里。
他再也没有回来。
还是被发现了吧。
我的自私和丑陋的情意。
狼,真是残忍的生物。
请问,你有见过他吗。
他对你很重要吗?
他是一个
我记挂的人。